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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2年12月12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25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
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各地各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有力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随着我市机动车快速增长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矛盾的日益突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同时,绕城高速公路(G2501)作为日均流量接近10万辆次的重要交通环线,互通较多且间距较近,随着车流量的连续增长,交通“瓶颈”态势明显,近年来交通事故一直在高位徘徊。
  面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对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科学管理,严格公正执法,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大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一)加强阵地宣传。市公安局交警局要通过在市区主要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各收费站等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牌及固定宣传栏、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在绕城高速公路主线跨线桥张贴标语,在道路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安全提示信息等方式,迅速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夜间市区道路电子显示屏要发布“禁酒驾”等相关信息,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在市文明办批准后,由市城管委负责,在市域交界处和入城口设置广告牌,宣传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宣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深入走访宣传。市公安局交警局要深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深入市区重点客货运企业、社区、学校及绕城高速周边乡村、学校、运输企业等,采取集中授课、案例点评、播放事故录像等形式,对企业法人、车辆驾驶人以及广大群众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剖析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提高其行车技能。
  (三)强化媒体宣传。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组织记者深入一线,开展随警报道。要突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重点宣传交警部门采取的严厉措施,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营造驾驶人自觉遵章行驶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路面交通行车秩序管控
  (一)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市公安局交警局要根据市区道路实际,做到“勤务跟着事故走”,重点查处机动车酒后驾驶,工程运输车超速、超载,电动自行车逆行等易引发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要针对绕城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安排勤务,重点加强夜间和凌晨等重点时段的勤务部署,加大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密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治超工作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增设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点。
  (二)开展联动整治。市公安局交警局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统一行动,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完善管理措施。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对绕城高速公路上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时速长时间占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予以纠正;发现疲劳驾驶尤其是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疲劳驾驶的,要采取警车引导等方式,将车辆引导至相关服务区强制休息点,责令驾驶人强制休息。
  (四)落实预警措施。在重大节假日及个别车辆类型违法引发事故数量上升时段,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及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针对绕城高速公路夜间行车视线差,因故障不能及时移开或清障车辆对后方正常通行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加强预警,发现情况后,要在故障车辆后方及时按照规定竖立警示标志标牌,摆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避免引发事故。
  四、建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
  针对目前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路网复杂,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后清障救援、恢复交通难度大、时间长,极易出现交通拥堵甚至交通中断情况等现状,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吸取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并完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从组织指挥、力量集结、抢险救援、交通组织、现场清除、接待调解、舆情导控等方面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准确及时启动预案。
  (二)交警、路政、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能按处置预案迅速形成战斗合力。
  (三)市交通运输局要协调落实杭州国益路桥有限公司配齐清排障设备,配强清排障人员,确保满足应急救援需求。交警部门要摸清本地及周边地区大型清排障设备底数,登记造册,建立联系,确保随时调用。
  (四)市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杭州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使每一位参与应急处置人员掌握预案内容、熟知处置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注重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完善杭州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加大交通科技管理投入
  坚持以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科技管路含量为切入点,破解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题,创新管理模式。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加快安装绕城高速重点卡口系统和违法行为监控等设备,通过逐年投入,进一步加大建立绕城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系统科技管理投入力度,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实现对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全时程、全天候的监控,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绕城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在夜间事故易发的互通、桥梁、坡道等路段,安装高杆灯,确保夜间行车视线良好,防止复杂路段因无夜间照明发生事故。
  六、明确职责分工
  (一)属地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交通、城管等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绕城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绕城高速公路经营者(业主)的合法权益;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制止和查处超限运输等相关违法行为,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广告、用地设施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监督检查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工作。
  (三)交警部门要维护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市区道路及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四)绕城高速经营管理部门(杭州国益路桥有限公司)负责其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服从和配合属地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做好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七、建立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分别建立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交警、交通方面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交警局、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在市区道路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公安局交警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委、安全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在绕城高速公路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局、公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绕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分别通报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并解决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将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列入平安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市区道路和绕城高速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市政府将严肃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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